《沈阳市浑南区(沈阳高新区) 高校毕业生安居办法(暂行)》的通知

2020年5月20日   点击人次: 827   


中共浑南区委办公室 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沈阳市浑南区(沈阳高新区) 高校毕业生安居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群团:《沈阳市浑南区(沈阳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安居办法(暂行)》 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沈阳市浑南区委员会办公室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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