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7年9月22日   点击人次: 400   

关于开展我校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招就处【2017】1号

各院系: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辽教办发[2017]68号的文件要求,为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学校拟在9月25日至10月31日开展““中国医科大学大学生基层就业创业宣传月”活动,具体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主题报告会

    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学校将邀请优秀校友、基层就业创业典型或者院系推荐基层就业创业典型等举行一场主题报告会,具体活动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政策宣传周

请各院系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10月16日至22日开展以宣传基层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同步通过线上线下和电话等方式,开展政策咨询解读等服务,帮助广大在校生知晓最新的各种优惠政策,营造出支持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的外部条件和良好氛围。

(三)典型事迹宣传

各院系要从近年来毕业的校友中挖掘一个基层一线岗位、从事医疗服务、教育等工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典型人物,包括我省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典型人物,以及投身军营的优秀毕业生代表。要求以院系为单位上报典型人物事迹材料(具体要求附后),学校将遴选出事迹突出的典型人物进行事迹宣传,并组织在校内进行事迹报告会等活动。

(四)调研体验活动

    学校要围绕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前景及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为各院系与各地区搭建联络平台,各单位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带领学生到县级地市开展调研体验活动。通过座谈、走访、考察,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层文化科技服务等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及基层创业的工作环境和情况。以帮助广大在校生了解辽宁省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及发展前景、县级地市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优惠政策以及对毕业生的能力要求,切实提升毕业后到基层建功立业的信息和决心,吸引更多的毕业生到基层。

二、活动要求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此活动为契机,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

2.典型人物事迹材料请于9月29前报送至招生就业处,要求以第三人称,字数3000字左右,有基层工作照片一到两张。

3.各院系要形成本次活动的总结报告材料,于11月2日前以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及电子版方式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4、联系电话:024-31939066

   电子邮箱:,文件命名为“**学院基层就业创业宣传月活动报告”

 

 

                              招生就业处

                              2017年9月22日